香港首次有事务律师因违反保密条款而被定罪
- Boring Editor
-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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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02 日
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早前提出检控后,东区裁判法院今日裁定一名香港执业事务律师谢延丰(男)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保密条文罪成。
谢延丰律师行的主事人,他承认此前违反保密条文的控罪,并被罚款25,000元。他亦被饬令支付证监会的调查费用。
案情指,谢作为某名人士的法律代表,收到有关由证监会向该人披露的限制通知书的机密资料,而这些机密资料受《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保密条文所约束(注1)。谢在收到有关机密数据后,于2021年2月9日将之披露给另外两名人员(注2)。
这是首例香港执业事务律师被裁定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保密条文罪名成立。是次调查乃源自证监会早前就涉及某组织严密的集团疑似“唱高散货”案件同时展开调查(注3)。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法律专业人士应秉持最高的专业操守标准,因为一旦他们在代表客户行为的过程中做出任何不法行为,则可能会受到质疑及本会调查的公正性。”
備註:
该人是证监会就疑似“唱高散货”案件的调查对象。该限制通知书禁止相关行为处理或打击该人名下交易账户内的某些资产。请参见证监会2021年2月9日的新闻稿。
谢所作出的披露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78(7)及378(11)条。任何人如违反保密责任,可被检控,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或一经遵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受管制管人员亦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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