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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最高法院判決划定不可抗力条款下 “合理努力”

2024年5月15日,英国最高法院对RTI Ltd (Respondent) v MUR Shipping BV (Appellant) [2024] UKSC18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再次反转之前的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认定MUR有权依据不可抗力条款,拒绝接受RTI提出的以欧元支付运费的替代履行方式。


2016年9月16日,MUR Shipping BV(以下简称“MUR”)作为船东,与RTI Limited(以下简称“RTI”)作为租家签订了一份包运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根据该合同,MUR每月为RTI运输28万吨铝矾土,RTI以美元支付运费。该包运合同基于修改的GENCON,其第36条为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约定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Force Majeure Event”)时,合同中止。合同第36.3条定义了不可抗力事件,并在36.3(d)约定:“It can not be overcome by reasonable endeavors from the Party affected”。 


2018年4月6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对RTI的母公司实施了制裁。4月10日,MUR以使用美元支付运费被制裁阻止为由,向RTI发出不可抗力通知。RTI拒绝该通知,提出以欧元支付运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汇兑导致的损失。但MUR坚称以美元收取运费为其合同权利,其有权依据不可抗力条款中止履行合同,拒绝派船。


MUR向英国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五位法官一致认为MUR拒绝RTI提出的非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并不构成未尽“合理努力”,MUR有权依赖不可抗力条款中止履行,判决支持MUR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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