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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同意支付 1.087 亿美元以解决欺骗性营销和“虚假”账户信息指控


2025 年 1 月 16 日


总部位于纽约的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已同意支付 1.087 亿美元的民事罚款,以解决有关其违反 1989 年《金融机构改革、复苏和执行法案》(FIRREA)的指控,即通过欺骗性地营销信用卡和电汇产品,以及在其附属银行的信用卡账户中输入“虚假”的雇主识别号码。


美国指控称,从 2014 年到 2017 年,美国运通通过其关联实体向小型企业发起销售电话,以欺骗方式推销信用卡。被指控的欺骗行为包括虚假陈述信用卡奖励或费用,以及是否会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信用检查,以及向潜在客户提交虚假的财务信息,例如夸大企业的收入。


美国还指控美国运通欺骗其联邦保险金融机构,允许某些小型企业客户在未提供雇主识别号 (EIN) 的情况下申请美国运通信用卡。如果持卡人是企业实体(例如公司或合伙企业),则法律要求提供雇主识别号;但该要求不适用于独资企业主。美国指控称,2015 年和 2016 年上半年,美国运通员工使用“虚假”雇主识别号(例如“123456788”)开立小型企业信用卡。出售这些卡是为了替换当时已停用的美国运通联名信用卡。据称,美国运通允许这些“虚假”雇主识别号在信用卡账户上保留长达两年,之后才解决问题。据称,美国运通知道许多小企业申请人之前都曾购买过美国运通发行的联名卡,这些卡的申请表上写着公司或合伙企业需要 EIN,但如果申请人将 EIN 栏留空,美国运通就会认为他们是独资企业主。这种做法加剧了美国运通在向这些客户出售替换卡时未能输入正确 EIN 的影响。


最后,美国进一步声称,美国运通员工在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向其小型企业客户欺骗性地推销了名为 Payroll Rewards 和 Premium Wire 的电汇产品,并就这些产品的税收优惠作出了虚假陈述。对于这两种产品,美国运通据称会以高于市场价格的费用汇款,该费用远远超过市场上竞争对手提供的费用,并向企业或企业主奖励信用卡会员积分。据称,美国运通销售人员告诉客户,电汇费用可以作为业务费用免税,而交易中获得的奖励积分无需纳税,从而为客户提供免税优惠。然而,美国声称,高于市场的电汇费用不能作为普通或必要的业务费用扣除,因为客户只是为了获得个人利益而产生的。


在民事和解的同时,美国运通将与美国纽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达成不起诉协议,并支付刑事罚款和没收款项。该协议专门处理上述工资奖励和高级电汇计划。根据民事和解条款,如果美国运通全额支付刑事和解规定的没收款项和罚款,它将获得 3035 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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