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24 日
美国众议院中国特别委员会主席约翰·穆勒纳尔(John Moolenaar,共和党-密歇根州)与众议员安迪·巴尔(Andy Barr,共和党-肯塔基州)共同提出一项立法,限制美国为华的军事、技术发展等行为提供资金的投资。
《综合对外投资国家安全法案》(Comprehensive Outbound Investment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2024,简称 COINS Act of 2024)制定了框架,禁止美国资金投资于中国军事和经济的关键领域。参议院配套法案由参议员约翰·科宁(共和党-德克萨斯州)和参议员蒂姆·斯科特(共和党-南卡罗来纳)提出,前者自 2016 年以来一直带头限制对华对外投资,后者即将出任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
法案目的
旨在通过制裁某些中国人员、禁止和要求通知某些美国人员在中国的投资,以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制裁的实施
制裁对象:由财政部长与国务卿协商确定的“被覆盖的外国人员”
制裁措施:总统可行使《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下的所有权力,封锁和禁止被覆盖外国人员在美国的财产和财产利益交易
例外情况:情报和执法活动、美国政府活动不受制裁限制
报告要求:财政部长需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报告,说明是否每个“非SDN中国军民融合公司名单”上的外国人员都是被覆盖的外国人员
第二部分:禁止和通知与国家安全交易相关的投资
禁止投资:财政部长可禁止美国人员从事涉及“禁止技术”的“被覆盖国家安全交易”
通知要求:美国人员在从事涉及“通知技术”的“被覆盖国家安全交易”后,需在交易完成后的30天内向财政部长提交书面通知
定义说明:
“禁止技术”:包括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软件、先进封装设备、特定规格的集成电路、量子计算机及其关键组件等
“通知技术”:涉及先进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系统开发等
“被覆盖国家安全交易”:包括收购股权、提供贷款、设立合资企业等与被覆盖外国人员相关的交易
第三部分:证券及相关事项
报告要求:财政部长需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报告,说明是否某些中国人员符合列入“非SDN中国军民融合公司名单”的条件
撤资要求:总统需制定规则,禁止美国人员在法案生效365天后持有“非SDN中国军民融合公司名单”上实体的证券
例外与豁免:总统可基于保护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目标的需要,对某些实体的撤资要求进行豁免
上述法案能否获得审议、通过和签署生效,仍需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