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9 月 12 日
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BIS) 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对《出口管理条例》(EAR) 中与 BIS 自愿自我披露 (VSD) 政策和实践相关的条款以及《行政执法案件和解中的收费和罚款裁定指南》(BIS 罚款指南)做出了修改。
该规则为 BIS 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可确定公平、适当的罚款金额,同时减轻了公司提交某些 VSD 的负担。该规则修订了 BIS 罚款指南,以改变出口执法办公室 (OEE) 在行政案件中计算基本罚款的方式,以及 OEE 如何将各种因素应用于基本罚款以确定最终罚款。
更新细目:
从 2022 年开始,BIS 发布了一系列公开备忘录,描述了加强其行政执法计划的政策变化,并鼓励任何认为自己可能违反了 EAR 的人提交 VSD。自这些政策宣布以来的 12 个月内,与之前的 12 个月相比,BIS 发现重大 VSD 增加了近 30%,可采取行动的行业提示增加了近 20%。这些增长不仅凸显了政策的积极影响,也凸显了行业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今天的规则,这些政策现已被纳入联邦法规。
在今天的最终规定中,对《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64.5条(有关自愿披露程序)的重大修订包括:
(1)详细说明 OEE 将如何以双轨方式处理 VSD,涉及轻微或技术违规的 VSD 将在 60 天内通过不采取行动信函或警告信的方式解决,而对于可能存在的重大违规行为,则指派 OEE 代理人和 BIS 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执法律师。
(2)为涉及轻微或技术违规的 VSD 增加简化的提交流程,包括简要叙述和将多个轻微或技术违规捆绑到一份总体季度提交中的建议。
(3)明确指出,当 OEE 确定将采取何种行政处罚(如果有)时,实体故意决定不披露重大违规行为将被视为加重因素。
(4)澄清任何人(不仅仅是提交 VSD 的一方)都可以通知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发生了违规行为,然后请求出口商服务办公室的许可,将之前非法出口的商品退回美国。
此外,BIS 修订了 BIS 处罚指南,通过将处罚决定与每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直接联系起来,使潜在处罚更能恰当地反映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对第 766 部分补充第 1 号(关于 BIS 处罚指南)的重大修订包括:
(1)修改 BIS 处罚指南,赋予 OEE 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以适当反映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处罚,同时保持 OEE 在法定限额内调整处罚(上调或下调)的能力,以反映 BIS 处罚指南中规定的行政行动的适用因素。
(2)对于涉及非恶劣行为但超出应发出警告信或不采取行动信的案件级别的案件,将非金钱解决方案正式化为执法回应。
(3)修改加重因素 C,将助长侵犯人权行为作为 BIS 评估违法行为对美国外交政策目标的潜在影响时的一项具体考虑因素。
(4)修改一般因素 H,明确规定披露他人行为并导致执行补救的行为算作特殊合作。
https://www.bis.gov/press-release/commerce-implements-regulatory-changes-voluntary-self-disclosure-process-and-pena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