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初步得出结论,中国的纯电动汽车(BEV) 价值链受益于不公平补贴,这对欧盟 BEV 生产商构成了经济损害威胁。调查还审查了这些措施对欧盟 BEV 进口商、用户和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欧盟委员会通知,将从7月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车征收最高达38.1%的临时反补贴税,高于预期的10%至25%,立即引发中国的强烈谴责。
欧盟委员会已与中国当局联系,讨论这些调查结果,并探讨以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方式解决所发现问题的可能方法。
在此背景下,欧盟委员会已预先披露了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 (BEV) 征收的临时反补贴税水平。如果与中国当局的讨论未能达成有效解决方案,这些临时反补贴税将从 7 月 4 日起以担保形式征收(形式由各成员国海关决定)。只有在征收最终关税时才会征收这些税款。
委员会将对这三家被抽样的中国生产商分别征收以下关税:
•比亚迪:17.4%;
• 吉利:20%;以及
•上汽集团:38.1%。
中国其他配合调查但未被抽样的电动汽车生产商将被征收以下加权平均关税:21%。
所有其他未配合调查的中国纯电动汽车生产商将被征收以下剩余关税:38.1%。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纯电动乘用车启动反补贴调查。任何调查应在启动后最多13个月内结束。欧盟委员会可在启动调查后9个月内(即最迟在7月4日前)公布临时反补贴税。最终措施应在临时反补贴税征收后4个月内实施。
继美国于5月中旬宣布向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后,欧盟经过7个月的反补贴调查,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