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
欧盟委员会宣布,自7月5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实施临时反补贴税。其中,上汽集团的加征税率为37.6%,吉利汽车为19.9%,比亚迪为17.4%。
欧盟表示,对于其他配合欧盟调查的汽车制造商,平均加征税率为20.8%;而未配合调查的企业,则被加征37.6%的税率。此外,特斯拉可能在最终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与此前披露的加征关税税率相比,此次确定的最终税率有所调低,但幅度不大。
程序和后续步骤
2023年10月4日,委员会正式启动了对原产于中国的乘客进口电池电动汽车的事后反补贴调查。此类调查必须在启动后最多13个月内完成。最终措施必须在征收临时关税后4个月内实施。临时反补贴税由担保(以每个成员国海关决定的形式)担保,在某些情况下,只有在决定征收最终关税时才能征收。
按照普通贸易防御程序,成员国现在将在临时措施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4天内,以书面程序和简单多数票对临时措施进行表决。根据委员会规则(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次投票将遵循所谓的咨询程序。
有关各方还可以在临时措施生效后5天内要求委员会服务部门举行听证会,并在生效后15天内提供意见。之后,在考虑到有关各方的评论后,委员会将披露其关于最终措施的提案(如果有的话),并留出足够的时间(10天)让有关各方发表评论。
然后,委员会将向成员国提交最终决定,成员国将根据委员会规则的审查程序进行投票(委员会提案通过,除非有合格的多数反对)。这次投票将具有约束力。任何潜在措施都将生效5年,可根据经证实的请求和随后的审查延长。
根据已证实的请求,中国的一家BEV生产商特斯拉可能会在最终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任何其他未在最终样本中选定的中国生产公司,如果希望对其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可以在实施最终措施后,根据基本反补贴条例要求加快审查。完成此类审查的截止日期是提出要求后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