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
欧盟委员会向相关方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 disclosed to interested parties the draft decision to impose definitive countervailing duties on imports of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BEVs) from China),以对进口中国电动车实施反补贴税。对拟议税率进行小幅调整(A slight adjustment of the proposed duty rates ):
比亚迪:17.0%
吉利:19.3%
上汽集团:36.3%
其他合作公司:21.3%
其他所有非合作公司:36.3%;
决定对特斯拉作为中国出口商实施单独关税税率,现阶段定为9%;
欧盟委员会还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相关方可向委员会服务部门请求听证,在10天内提供意见。
随后,在考虑了相关方的意见后,欧盟委员会将向成员国提交最终决定,成员国将根据委员会规则的审查程序进行投票,该投票将具有约束力。最终措施必须在临时关税征收后4个月内实施,包括调查最终结果的委员会实施条例将最迟于2024年10月30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最长在调查开始后13个月内。
任何潜在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可根据合理的请求和随后的审查延长。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起了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2024年7月4日,欧委会公布了初步裁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7.4%至37.6%的临时反补贴税。2024年8月20日进行终裁披露,并将于11月4日前做出最终裁定。